关于对江苏好人鞋业有限公司等4处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销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01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政安字〔2015〕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江苏好人鞋业、永泰纺织制衣和潘黄城市之家酒店重大火灾隐患,被市政府安委会于2015年7月进行挂牌督办。有关县(市、区)组织对隐患进行了整改和检查验收,并经整改责任人、属地管理责任人和行业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确认后申请销号。同时,市安委会2015年1月份交办的市开发区江苏省斗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三工厂)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的问题,经企业搬迁整改,通过了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

2012年,市政府安委会对通榆河上存在事故隐患的21座桥梁进行了挂牌督办,并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02号的要求,于2013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通榆河跨河桥梁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盐政安字〔2013〕3号),分解落实了各桥梁的整改责任。目前,大丰区负责整治的龙堤大桥按照整改计划进行了重新修建,对旧桥采取了断行措施,完成了整改任务,并进行了签字验收,申请销号。

市政府安委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整改材料进行审核后,决定对上述挂牌隐患予以销号。希望有关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加大对其他市级挂牌隐患的整改督查力度,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将整改验收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审核销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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