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发布时间: 2017-04-29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4月2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戴源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该《规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监管范围进行了划分界定,有助于安全生产监管边界不清、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的解决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戴源市长强调,要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源头把关、事中事后监管的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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