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2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安监电〔2017〕20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监局(办):

为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烟花爆竹零售点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异地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烟花爆竹规划、许可、“一单位一档”建设情况。

3.烟花爆竹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4.《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盐安监〔2017〕33号)和《关于印发盐城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安监〔2017〕30号)中有关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内容。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2017年7月至8月,根据交叉检查安排(见附件1),组织联合检查组赴对应地区开展检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可协商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由牵头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条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单位选派1名监管人员参加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等方式开展检查活动,互相交流探讨工作。

(二)随机抽查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2-3个乡镇的8-1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对照《盐城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标准》逐条检查,将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当场反馈给经营单位和所在地安监部门。所在地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整改闭环。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总结,梳理出好的做法,整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工作建议,由牵头单位汇总形成书面材料,连同《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5日前一并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二处。

(四)请各地于7月15日前,将参加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二处。

(五)各检查组执法检查用车由牵头单位负责,在检查活动中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联系人:刘鑫;电话:86660556;电子邮箱:ycajec@163.com

 

附件:1.交叉检查安排表

   2.交叉检查情况汇总表

 

 

 

bt365体育在线娱乐场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打印本页】【关  闭】
 
版权所有:盐城市安监局  苏ICP备612385454号
地址:江苏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行政中心535房间 
联系电话:0515-88190535  邮编:224005  技术支持:南京南大尚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