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
《省安监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监电〔2017〕51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专项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盐安监〔2017〕98号)要求,对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环节专项安全检查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开展“回头看”,迅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10人以上生产作业场所的专项排查,凡是涉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未有效采取自动控制措施、采取人工操作,且操作人员超过10人的,立即停产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切实减少作业场所操作人员。请各地将文件立即传达到所有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