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明察暗访福建省、湖南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12-26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政安办〔2017〕71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明察暗访福建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713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明察暗访湖南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7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一次验收工作质量“回头看”。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核查验收名单,全市存在涉氨制冷企业共159家,其中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共有18家(名单见附件3)。但从“一企一验收表”检查来看,存在对部分企业的验收质量不高,部分地区验收未有足够的技术支撑,对问题认识存在误区,部分已停产企业未进行验收,个别企业快速冻结装置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但作业人员数量不明确,还有个别企业因为企业人员很少,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验收表未加盖县级以上验收部门的章等问题。各地要迅速对辖区内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质量开展一次“回头看”,查遗补漏,对存在的问题核实并作出说明,有关情况在1229日前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严格执法,推动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地要继续把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列入重点监管检查对象,对两类重大隐患整改不落实、假整改、整改无效、整改后私自拆除、虚报单独设置快速冻结装置的作业间内作业人员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落实上限处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所有停产未完成验收的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整改落实到位,擅自生产的,要将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联系人:曹致军,联系电话:86660486,电子邮箱:aj86660486@163.com

 

附件:有快速冻结装置的18家企业名单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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