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4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政安办〔2017〕39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压降一般事故,促进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安委会决定7月初至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执法行动组织领导

夏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高温、强降雨、洪水、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较大威胁,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因素。从我市和省内外的经验来看,七、八、九三个月事故发生频率高、伤害程度大,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召开党的十九大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从严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市领导指示精神上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开展好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坚决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具体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要结合夏季特点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

二、落实责任,明确重点,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建立执法行动责任体系,细化执法分工;要把防控较大以上事故作为执法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摸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执法重点;要认真吸取省、市内外较大以上事故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以往事故的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执法行动,包括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粉尘防爆、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桥梁隧道、海洋渔业、消防、电梯、特种设备、旅游设施、校车等。安监部门重点查处未经安全许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使用的项目。公安部门重点查处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积极打击非法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闯红灯及接送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行为。消防部门重点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不完备等违法行为。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起重机械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交通部门重点查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车辆动态安全监管、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危化品由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货运车辆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海洋渔业部门重点查处擅自建造渔船、从事非法捕捞、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明确执法重点,强化执法针对性。

要突出重点区域执法行动,包括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区、旅游购物人员密集区、有限空间作业区等;要突出重点企业执法行动,包括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标准化验收不达标和被通报曝光的企业等。

要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行动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的企业,坚决立案查处。

三、集中力量,综合施策,形成严处重罚高压态势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多部门综合执法、跨地区联合执法、针对性专项执法,重拳出击,重典治乱。

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在做好事故查处的同时,突出事前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集中查办典型案件。重点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近年来重复发生事故的企业,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认真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案源,汇集执法资源,开展集中会办,提高执法效应。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市安委会定期汇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典型违法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增强执法威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也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对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企业管理人员、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认真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和移送标准,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

四、统筹协调,加强督导,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协调保障、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尽快制订方案。本次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分别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至中旬)、集中执法阶段(7月中旬-10月上旬)、督导检查阶段(10月中下旬)。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市公安(消防)、城乡建设、安监、交通、环保、发改、经信、海洋渔业、教育、港口、水利、工商、质监、农委、城管、规划、旅游、商务、文广、民政、气象、民航、国土以及盐城海事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7月25日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行业领域)百日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分管负责人、协调部门及联系人等相关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见附件1),百日执法行动具体方案要明确执法重点和内容。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执法行动的跟踪督查,建立信息通报等行之有效的督办制度。每月1日前将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见附件2),市安委会将定期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其他宣传阵地,做好群众发动、社会监督工作,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重点抓好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执法公示等工作,形成强大执法声势。

联系人:郭慧,联系电话(传真):88388557,电子邮箱:228990231@qq.com。

  

附件:1. 人员联系表

    2.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统计表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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