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11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政安办〔2017〕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一建筑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泰禾金尊府高层公寓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火灾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12月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全国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会上,公安部消防局罗永强副局长通报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安监总局付建华副局长就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安委办专题视频会议结束后,市政府葛启发副市长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抓好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吸取北京“11.18”、天津“12.1”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坚决防止年终岁尾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11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抓好全市当前火灾预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紧迫感

目前,正值年末岁尾,各类社会矛盾与安全隐患交织叠加、事故案件易发多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所带来社会稳定风险的危害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当前火灾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制定详细的落实和推进计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扎实抓好火灾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二、深入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落实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组织力量扎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措施、监督、期限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涉及公共安全随时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火灾隐患,辖区政府必须依法责令单位停业整改。要突出对出租屋和“三合一”、“多合一”、在商办商住建筑内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设置汽车喷漆室和烤漆房等场所整治,组织镇(街道)综治、安监、公安等部门逐个门店、逐个房屋开展清查检查;要突出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一是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三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四是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五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

三、加强行业监管,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地要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全面落实本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经信部门重点检查电力、民爆企业;教育部门重点检查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民政部门重点检查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住建部门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商务部门重点检查商贸服务业;文化部门重点检查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卫生部门重点检查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安监部门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旅游部门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公安消防部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对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和对存在火灾隐患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12月底前,必须全面检查一遍,并留档备查。同时,督促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组建一个微型消防站)。

四、夯实防控基础,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要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平台作用,推动街道乡镇、村庄社区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织密火灾防控最小单元,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基层力量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工作,推动社区居民住宅确定消防楼院长,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并具有一定组织巡查、宣传和灭火疏散演练的能力。要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人员和器材装备。针对出租屋、群租房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镇(街道)要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建立防火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各类巡查队伍的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使其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及组织疏散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消防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和安全防控措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工作落地。要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机构和人员,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要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强重要节点、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既要查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又要查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行是否到位。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抓不放,确保彻底整改。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嵇国昌 电话:83568411,传真:83568118。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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