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5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政安办〔2017〕46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苏安办〔201750号)和市领导的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重点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中指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推进依法治安力度不够、部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我市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国务院安委会通报中提出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前阶段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逐条整改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工作到位。要始终把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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