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6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监局(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执行情况,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函〔2017〕166号)(以下简称《通知》,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办公厅”子站下载),把握调查的内容重点和汇总上报程序,并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被调查企业。
  二、本次调查需要使用统一的调查统计软件填写调查表,调查统计软件采用单机运行方式填报,请各县(市、区)安监局督促指导企业学习掌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表填报手册》(见附件),按照《通知》要求下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统计系统,逐项认真如实填写调查表所对应的项目。要对辖区内报送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填报真实、有效无误。
  三、请各县(市、区)于9月18日前向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报送以下材料:
  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制度实施以来,本地区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的意见建议。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的01-09调查表电子数据。
  联系人:宋杰,联系电话:88190535,电子邮箱:ycsajjjcs@163.com
  

   (点击下载C:\fakepath\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表填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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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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