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2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盐安监〔2017〕50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监局(办):

  现将《盐城市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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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 7  12

 

盐城市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

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要求自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在全市开展水泥企业(包括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及水泥粉磨站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淘汰水泥落后产能与提高水泥企业粉尘防治水平是相互促进的工作,各地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严格执法关闭工艺技术落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水泥企业,切实提高整个水泥行业的职业健康水平。

二、任务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强化监管执法,推动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提高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维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要突出对包装和装车环节的治理改造,选用质量高、防尘效果好的水泥包装袋。经过治理后,所有水泥企业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要求:

(一)包装机周围必须安装围挡,其底部、接包机、正包机、清包机、装车机、输送皮带转接处必须设置密闭除尘装置。

(二)包装和装车岗位水泥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规定,即: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总尘限值4mg/m3、呼尘限值1.5mg/m3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企业,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提前完成整改。

三、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月底,各地组织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治理重点、治理要求和治理时限。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各水泥企业自行或聘请技术专家或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括水泥包装和装车岗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整改治理阶段。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治理,在企业整改治理期间,各地应随机抽查部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整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市安监局将实时组织抽查。

(四)组织核查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对企业整改治理情况的核查工作。提前完成整改治理的企业,可以主动向当地安监部门申请核查。对于到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严密组织部署地要充分认识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科室,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督。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契机,按照“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到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市安监局将适时对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对各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范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地要按照执法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及时汇总本地区的信息数据,并按时向市安监局报送。2017年8月中旬,报送本地区执法专项行动方案;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见附件1);从2018年1月起,每半年报送一次《核查达标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并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和2020年2月10日前报送执法专项行动总结和《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联系人:穆先才,电话(传真):86660492,电子邮箱:ycajzyws@126.com。

抓好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执法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于整改治理工作有特色的企业,要进行总结推广;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附件:1.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

   2.核查达标企业汇总表

    3.水泥企业核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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