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监管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9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监局(办):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苏安监电〔2017〕33号)要求,请各地统筹安排安全监管工作,合理分配安全监管力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年底前基本完成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领域)生产中涉及危险化学品(详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含仅在试验、化验、检维修等环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涉氨制冷的商贸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联系人:刘阳,联系电话:86660486。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填报要求和说明

   2.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工商贸企业承诺清单部分)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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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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